时间:2020-09-02 来源:深圳维创信息技术 2
今日,记者从芜湖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赵某某、房某某、谢某盗窃一案,于近日被芜湖县法院一审依法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00元至60000元不等的罚金。
据悉,这也是我省查处的首例利用互联网直接盗取他人银行卡存款案。
据法庭审理查明:2012年间,被告人陈某某先后伙同被告人王某某、赵某某、房某某、谢某等人,经事先计商,在私服《热血传奇》游戏内将有意卖账号或卖装备的游戏玩家诱骗至被告人谢某提供的冒充私服《热血传奇》交易平台的虚假网站内“交易”。
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先是诱骗游戏玩家在该交易平台内注册账户,后再通过该平台后台向游戏玩家注册的账户内虚假支付交易金额,并诱骗玩家只有先向其注册的账户内充值人民币1元后方可办理提款。
游戏玩家照做后,该网站后台自动生成游戏玩家输入的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获取上述信息后,被告人陈某某再以该平台客服的名义,谎称帮助游戏玩家办理提款手续,诱骗游戏卖家开通远程协助,并乘机将其临时注册的支付宝、财付通等账户与获取的银行卡绑定并设立快捷支付,进而在网上购买、销售盛大元宝,得手后各被告人按事先约定分成。
现查明,2012年间,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利用上述方式盗窃他人银行存款75万余元,被害人数达500余人,遍布全国各地,个人被盗数额在100元至40000元不等。
检方提示:网上交易时,须在交易前仔细确认交易环境,避免被诱骗至“钓鱼网站”,切勿随意泄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密码等个人重要隐私信息,同时避免陌生人“友好”的远程协助,尽较大可能保护财产安全。
原标题:充值1元可提款 网络玩家遭“钓鱼网站”“钓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