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3 来源:深圳维创信息技术 1
昨天记者获悉,一审法院判决360董事长周鸿t赔偿8万元并公开道歉后,他的代理律师表示决定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2010年5月25日到29日,360董事长周鸿t在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站发微博,发表了大量炮轰金山公司的言论。
金山公司为此提起诉讼,认为周鸿t的微博言论“明显带有贬损性语言”,导致他们股票市值缩水6个亿,仅在5月26日股价跌幅就达11.9%,金山公司提出了1200万元的天价赔偿请求。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作为同业竞争的负责人,周鸿t有义务高度注意个人言行。
利用微博作为“微博营销”平台,密集发表针对金山的不正当评价,势必造成金山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因此周鸿t这一行为已对金山构成名誉侵权。
据此,法院判决周鸿t须向金山公司赔偿8万元,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删除相关微博文章,连续7天在新浪、搜狐、网易微博首页以及部分传统媒体上刊发致歉声明。
对此,周鸿t的代理律师王亚东认为,一审判决中提到,北京金山软件公司确实出具过虚假病毒爆发的报案材料,扮演过不光彩的角色,周鸿t在微博中对该事件的叙述本身基本真实。
因此既没捏造事实,也没有侮辱、诽谤的言论,不能认定为侵权。
因此他们已经决定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